在“燃灯者”的光芒照耀下砥砺前行——谈邹碧华的成长经历和先进事迹对青年法官成长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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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4日 | ||
“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邹碧华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在为自己热爱的司法事业奋斗一生后,却倒在了司法改革的征途中。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官发出号召,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我得以全面了解到邹碧华同志的生平事迹。他的一言一行,让我深有感触,他的思想和品德,给我们树立了极好的榜样。邹碧华作为“燃灯者”,其成长经历和先进事迹为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带来了巨大启示,跟随其步伐前行,必将为我们的成长和进步注入不竭动力。 青年法官应向邹碧华学习孜孜不倦“修身”的精神,努力提升自我。邹碧华孜孜不倦“修身”的精神,首先体现在其长期以来不断地学习,对知识不断地求索之中。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北大学生,邹碧华无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其在校期间经常一整天都在读书,床上都是买的书,但邹碧华并没有满足现状,而是通过不断地学习,继续充实自己。在六年的时间里,邹碧华先后考上了北大的经济法硕士、博士。其对业务的学习也是如此,作为一名专家型法官,其还先后撰写了10余本法学专著。邹碧华认为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其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已经成为一线法官的“教科书”,被称为法庭上的“独孤九剑”。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也许我们之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邹碧华那样傲人的学习经历,但青年法官作为法官行业里的新生力量,无论在知识储备还是专业素养、从业经验上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应通过不断地学习,加强自己知识储备、专业素养,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邹碧华孜孜不倦“修身”的精神,同样体现在其耐得住寂寞的坚守中。“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朱自清《荷塘月色》中的这句话,也许是邹碧华大学毕业后一段时间内工作的写照。从邹碧华的成长经历不难看出,邹碧华在大学毕业后长期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的工作,而同时期自己的亲人、同学在体制外却得到了更好的发展。邹碧华在此时耐得住寂寞,务实肯干,坚持先完善自我,终于在事业上的春天。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如今面临的何尝不是邹碧华当时面临的境遇。“当下中国,法官职业早已风光不再,尤其在法律圈内,法官屡遭同行诟病,甚至不乏有人“死磕”。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并没有充分感受到作为法官的那份荣耀,于是很多同仁选择了离开。每个人的追求不同,无可厚非,但我更赞同邹碧华坚守的态度。当前,司法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青年法官应对司法改革充满信心,耐得住寂寞,多一份坚持,终将实现自我价值,迎来司法事业的春天。 邹碧华孜孜不倦的“修身”精神,还体现在其对高尚人格的不断追求与完善中。“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是邹碧华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正是因为良心这个最基本的理念支撑着他,在案件利益诱惑时能够自律不迷失方向;在接待当事人和律师时有一颗将心比心的“同理心”没有高高在上,能够平等尊重他们,使他们感受到法律对人格的尊重;在本职工作中没有得过且过,而是怀着强烈的责任感。“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对一名青年法官来讲优秀的品德是必须具备的素质,甚至超越你的法律水平。而“良心“这个法官最基本的品质,也许是见过了太多的社会阴暗面,也许是经历了太多社会现实磨砺,每个人心中都曾存在的最美好的东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消弭,在缩减。究其原因,就是迷失了久违的纯真和善良。青年法官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其善良的基本品质,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 青年法官应向邹碧华学习对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谐幸福的家庭关系是工作、学习的动力源泉,家庭生活与工作、学习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很难想象一个队家庭亲人不负责任的人会在工作、学习中有优异的表现。邹碧华在家庭中处于多面角色,是丈夫,是儿子,也是父亲。作为丈夫,邹碧华与妻子拥有深厚地爱情,邹碧华曾在妻子的毕业纪念册上写道“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与之相恋相守三十年;作为儿子,邹碧华对父母十分孝顺;在给父亲预留空间“版画工作室”。不管是父母生日,还是平时到外地出差,他都会记得买些小礼物送给父母;作为父亲,邹碧华也用心地寻找适合儿子的教育方式,常以自己的经历和儿子进行着男子汉之间的交流。正是邹碧华对家人的关心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创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为其工作、学习提供了巨大支持。青年法官处于恋爱、组建家庭、生育子女的人生阶段,应向邹碧华学习其对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家庭观,努力使家庭成员感受到我们的关心,适应在家庭中的每个角色,做到对爱人忠诚、父母孝顺、子女关心。 青年法官应向邹碧华学习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他就像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成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改革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面对一根根硬骨头,考量的是改革者的勇气和担当。邹碧华曾直言,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呢。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担当。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作为青年法官,无论是在从事工作中,还是在面对改革的时候,都应当具备担当精神。我们每一位青年法官,当初选择从事法官这份职业时,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内心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以及对法官事业的钟爱。我们应当只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干,从而收获快乐。在工作中做到可以迎难而上,做到有勇气、有底气,在面对利益得失时敢于取舍,不患得患失。学习邹碧华,就是要重塑把工作当事业干的精神,做一个有担当的法官。 青年法官应向邹碧华学习其理想主义精神。“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理想主义情怀的真实写照。“司法改革“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气”,然而一些同事在实践中却碰到了“理想主义被批评为幼稚偏激,接地气时常被以脸跄地”,这是邹碧华对现实的批判。邹碧华无疑是理想主义的坚持者和践行者。他秉持法治理想,不遗余力推动司法改革;工作中坚持同理心,努力促进了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和谐共处;敢当“燃灯者”,播撒法治理想、法治信念,照亮同事、下属心灵。青年法官大多是怀揣着理想进入法院工作的,而现实却与理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不仅理想主义常被批判为幼稚偏激,而且青年法官自身也在工作中逐渐丧失了热情与理想。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青年法官应重拾逐渐淡忘的理想,在“燃灯者“的指引下,树立对法治的信念和追求。 “因为我的存在,社会更加美好”。——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墓志铭。邹碧华用生命,让法治的天空更晴朗。而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就是要继承他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带着他心中的那团火,奋力前行。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刘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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